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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洛阳水之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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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公司认证: 营业执照已认证
  • 企业性质:外资企业
    成立时间:2012
  • 公司地址: 河南省 洛阳 洛龙区 龙门镇 王山村
  • 姓名: 杜先生
  • 认证: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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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污工作中“重水轻泥”不可取

时间:2017-07-24点击次数:94

 一直以来,囿于技术落后与统筹规划缺乏等因素,我国污泥处理步伐较慢,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偏低,以至于年产**过4000万吨的污泥量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。截至目前,仍有近8成的污泥未得到妥善处置。我国31%的污泥处置方法为土地填埋,这些污泥未经过稳定处理,容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;3.45%的污泥与垃圾混合填埋,这些污泥实际上属于填埋范畴;44.83%的污泥为农业利用;3.45%的污泥进行焚烧处理。

      我国已将污泥妥善处理处置纳入污水总量减排考核,并明确了具体的计算方式及相对严格的惩罚措施。“水十条”也将污泥处理提到了与污水处理同等重要的位置,成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和首要任务。这些都从制度上在为污泥处理保驾**。

      尽管制度环境日趋完善,我国污泥处置仍属于落后水平。首先,污泥定位的模糊。它来源于污水,但不是污水,它形状似垃圾又不是垃圾,故而处理起来技术难度大。其次,由于长期“重水轻泥”的影响,污泥处理*技术的转化、优化以及推广步伐较慢。再次,商业模式的短板,使得社会资本与治理企业处于观望状态,无法为污泥处理市场注入新鲜血液。

      在修正“重水轻泥”刻板思维的同时,还应在污泥清运、无害化处理、消费等多个环节进行统筹规划,提升整个系统的管理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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